2012年6月16日 星期六

Re: [新聞] 酒駕再犯 先關3天… 違憲?

作者: ericjou999 (量變後不一定產生質變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Re: [新聞] 酒駕再犯 先關3天… 違憲?
時間: Sun Jun 17 13:13:57 2012

※ 引述《stayinalive ()》之銘言:
: ※ 引述《Ct730d (心存善念)》之銘言:
: : 作者: 記者蕭白雪╱台北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2年6月17日 上午2:34
: : 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於喝醉酒吵鬧者,可處以罰鍰。法務部檢察司因此建議,內政部在社維
: : 法中增訂對酒駕再犯者,先向法院聲請裁定拘留三天,提案已簽報給部長曾勇夫決定。
: : 但法務部也有反對的聲音。由於酒駕如酒測值超過一定標準,必須面臨刑法公共危險罪;
: : 如果在社維法增訂酒駕再犯先拘留三天,會出現「一行為被處罰兩次」的爭議,且警方究
: : 竟是要將酒駕者先移送檢察官,還是先聲請拘留?
: : http://0rz.tw/FXOaR
: : 備註: 一些特殊團體好像專門出來唱反調的 不會提些有用的建議嗎
: 利益團體大多是否決團體,專門唱反調,但絕不提解決之道
: 先拘留三天沒有一行為二罰的問題,
: 這個罰只要不是目的本質相同,就沒有二罰的問題
: 一個是行政罰, 一個是刑罰
: 一個是在警局拘留室, 一個是在監獄
: 真不知是哪國的法界人士可以把行政罰等同刑罰來看
: 現行就有類似的規定了,就是警察可以把酒醉鬧事的人管束在警局裡 24小時

一罪不二罰的原則是在於,同樣的犯罪事實不可二次處份
但是罰鍰加拘留,被認定為二次懲罰,真是可笑

酒駕肇事,罰鍰與拘留都是小事,如果老子我有錢
你罰我錢,我有差嗎??還不是天天喝酒開著我的名車亂亂走

那我們這些窮苦的人被撞死就活該嗎???
我每天晚上下班騎車回家,就還要在停紅綠燈時擔心是不是有那個酒駕的
會闖紅燈過來,閃掉還好沒閃掉就 升天了

結果他可能就是關個幾年就回來台灣繼續爽,真是鬼島

酒駕撞死多少人,發生多少事故
先不論事大事小,看了那麼多報導,還想喝酒開車的
根本是想殺人,依我看台灣的法律不改,就是沒錢買車的行人跟機車騎士該死
被撞死也是機率問題

酒駕這種東西,撞死人就處罰他被車撞死,才對,撞到死為止
酒駕上路被抓到,就罰他財產充公,終身只能坐大眾交通工具
若有人借他或租他車,借他車的也充公

但台灣有錢人愛鑽法律漏洞太多了
所以被判終身只能坐大眾交通工具,他也會想辦法偷跑
沒差啊,若被抓到,就算二次累犯,且未依規定服法
這種情況抓到,就直接抓去關個十年二十年啦
當然沒有那麼爽,白養他
每天叫他去勞動 ,賺錢來付他的牢房飯錢,

有本事喝又敢酒駕, 就要重罰啦,一次就給他怕到,這樣才不會
抓了又喝,喝了撞死人也沒差,馬的 沒錢開車就活該喔
整天提心吊膽怕被這種酒駕的人撞喔~~~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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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3.0.232.78
→ p910520670:要改法律 看看現在的立法院...  06/17 13:15
→ qooking316:酒駕抓到扣車拍賣啦  06/17 13:15
→ fategg:旁邊的印度阿三搭計程車 有錢人一起坐免錢的 會違法嗎?  06/17 13:15
推 chiling0107:扣車拍賣有難度 車不見得是行為人的  06/17 13:17
→ chiling0107:不如比照借車予無駕照人一樣 吊銷牌照並處車主罰鍰  06/17 13:18
噓 dmhorizon:暴民  06/17 13:18
等你那天被喝醉酒上路的撞到傷殘,我再跟著你罵那些酒駕上路的好了
喝酒不開車是可預防的,非不可行之行為,但偏偏有人就是感覺沒差
重罰你說台灣罪罰太重,寫這些的是暴民,
那改天你走那條路跟我說一聲,讓我喝酒撞一下好嗎???
→ chiling0107:以後看誰還借他車@@  06/17 13:18
※ 編輯: ericjou999 來自: 123.0.232.78 (06/17 13:24)
推 Neno:判酒駕同樣給車撞一次比較實在...  06/17 13:23
推 MacOSX10:改成關進病院治療不得出院好了,治療不是處罰沒問題@@  06/17 13:24
推 superzenki:還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法律好 而且今天就算你開車  06/17 13:25
→ superzenki:他開法拉利撞你的TOYOTA 你還是死得比較慘 他可能輕傷  06/17 13:26
推 mykarma:偏激 但是我認同 在這鬼島就是要強硬點偏激點對付酒駕  06/17 13:27
→ MacOSX10:關進精神病院 (漏字)  06/17 13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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