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

[新聞] 弊案逾6年張榮味可能無罪定讞

作者: chun0303 (chun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[新聞] 弊案逾6年張榮味可能無罪定讞
時間: Fri May 11 09:35:16 2012

2012-05-11 01:19 中國時報 【黃文博、張朝欣╱綜合報導】

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涉及林內焚化爐弊案,上訴審和更一審均被改判無罪,但更二審
法官重新調查後,卻認為罪證明確,依收賄罪判有期徒刑九年;不過此案已經超過六年,
最高法院如再第三次發回更審,張將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,可能獲得無罪定讞的判決


 張榮味女兒立委張嘉郡表示,尚未收到判決書,對於細節還不清楚,不過家人對司
法有信心,相信司法會還父親一個清白。

 此案同案被告共有八人,台南高分院更二審判決中,張榮味收賄千萬判九年(一審
判十四年)、前雲林縣環保局長顏嘉賢則獲判無罪(一審判五年)、前林內鄉長陳河山判
九年六月(一審判十一年四月),其他五人均上訴駁回。

 更二審合議庭認為,達和公司為了取得林內鄉焚化廠開發經營權,規畫七千萬元公
關費,並將行賄費用列入土地款中,其中三千萬元是要行賄張榮味,該公司的徐治國,在
九十一年將其中一千萬元匯入張榮味好友呂昆展在美帳戶。

 合議庭調查,張榮味在檢方偵辦的逃亡期間,確實透過林姓友人打電話給徐治國,
而非是徐打電話給林,林還要求徐寫了三份聲明書,虛偽表示匯給呂昆展的一千萬元是土
地款,與張榮味無關,企圖替張榮味脫罪。

 張榮味被控收賄罪,一審判有期徒刑十四年,褫奪公權七年,雖然在台南高分院上
訴審和更一審,均被法官改判無罪,經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更審,合議庭認為張收賄證據
相當明確,於是再依收賄罪九年有期徒刑,不過仍可再上訴最高法院。

 但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第八條規定,案件自第一審繫屬日起,已逾六年且經最高法院
第三次以上發回後,第二審法院更審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判決,或其所為無罪之更審判決
;如於更審前曾經同審級法院為二次以上無罪判決者,不得上訴於最高法院,最高法院如
再將張案發回重審,張將獲得二審無罪判決定讞的機會。
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politics/11050202/11201205110013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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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kopfschuss:鬼島  05/11 09:35
→ jorden:KMT 不意外  05/11 09:36
噓 locos:關了六年還能判無罪......  05/11 09:36
推 gamesame7711:雲林 應該是___黨無誤  05/11 09:36
推 bill19911026:未寫黨籍+中國時報=  05/11 09:36
→ Lowrider:太黑了吧 ==!  05/11 09:36
推 KEYSOLIDER:黨證好威 不過是逃跑當護照用 還是免死金牌都適用  05/11 09:36
→ kopfschuss:不寫黨籍=自己人  05/11 09:37
→ sd09090:白了  05/11 09:37
→ djcc: 輸幾分!? 輸一分!?  05/11 09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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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sd09090:馬不震怒嗎 一堆這種怠職法官  05/11 09:38
→ bill19911026:沒寫黨籍的用意就是讓非雲林人以為是吱吱黨  05/11 09:38
推 lawrence99:KMT 無罪不意外 因為都是正正當當的好人  05/11 09:38
→ alprazolam:起訴逾期...全案無罪定讞  05/11 09:39
推 CP543:幹!速審法根本是迅速無罪法  05/11 09:39
推 sd09090:〈上訴逾期判無罪〉 涉賄法官冤賠15.4萬確定- Yahoo!奇摩  05/11 09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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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int1000:有黨證權貴就算有罪也關不了 真沒天理  05/11 09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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噓 Jeph: 他有青天白日勳章膩?????????????????  05/11 09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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噓 nintendose1:KMT執政當然無罪囉 黨證無敵!  05/11 09:50
噓 ouyang:幹 選對邊了 有罪也都判無罪 真爽  05/11 09:58
噓 itrs821:公平正義都回來了......  05/11 10:05
→ itrs821:回.....不來了.................  05/11 10:05
推 darkofpolo:關速審法屁事,是被最高法院那些法官婊了好嗎  05/11 10:19
推 faxy:!  05/11 10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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